章培恒基金

章培恒学术基金章程
发布时间: 2012-06-10 12:17   491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一、宗旨:

继承与发扬章培恒先生的学术精神,注重国际间平等、深层的学术、文化交流与合作,推进当代中国人文学科的建设,重视前沿学术研究,强调学术创新,努力培养年轻的学术力量。基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

 

二、管理机制:

“章培恒学术基金”管理机制由“章培恒学术基金管理小组”和“章培恒学术基金理事会”组成,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1、“章培恒学术基金管理小组”负责该基金所有项目的组织、规划与实施工作。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管理小组会议。

2、管理小组成员由资金筹集方代表和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代表共同组成。管理小组成员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陈 征 陈广宏谈蓓芳陈正宏郑利华钱振民焦安

3、管理小组的职责:

(1)与理事会共同制订和修改基金章程;

(2)选举产生组长、副组长;

(3)制订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

(4)规划基金资助项目,具体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5)与理事会共同商议决定基金其他未尽事项。

4、基金帐户由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外联处)代为管理。使用时,由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基金的各项支出须经“章培恒学术基金管理小组”组长签字。

5、“章培恒学术基金理事会”负责基金的募集、捐赠工作,审核基金来源的正当合法性,监督基金使用的合理性。

6、理事会成员由基金募集、捐赠者担任,由负责募集资金者担任理事长。首届理事会成员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邬义陈征焦安

7、理事会职责:

(1)与管理小组共同制订和修改基金章程;

(2)选举产生理事长;

(3)审核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

(4)考察基金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5)与管理小组共同商议决定基金其他未尽事项。

8、基金首笔资金由邬义、焦安捐助,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元(自2012年起,分五年到账),由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委托专业的投资委员会负责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基金的增值部分归“章培恒学术基金”所有,理事会可对基金的投资方向提出建议。

 

三、项目的设立、评审与实施:

1、基金目前暂设以下三类项目,对其实施资助。

(1)章培恒讲座:专用于聘请海内外在中国语言文学及相关研究领域卓有成就的学者前来复旦大学作前沿学术讲座,分纯学术性和普及性两种。演讲稿每2年结集出版。

(2)章培恒学术研究资助:根据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学术研究的需要,邀请海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学者合作开展前沿学术交流和研究(如“海外所藏中国古籍的整理与研究”,“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研究”、“中国文学史学专题研究”等)。目前计划约每2年1项。

(3)章培恒学术新人奖:目前专用于奖励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以后再酌情扩展奖励范围。每2年评奖1次,分一、二、三等奖,奖项可空缺。另定期出版获奖论文集。

2、项目采用个人申报、管理小组成员审核并投票方式评审。必要时,可商议另设“章培恒学术基金学术评审小组”,负责基金各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中大型学术研究资助可聘请海内外有关学者通讯评审。

3、凡本基金资助的项目成果,均优先交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表时须以适当的方式注明“章培恒学术基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