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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
2026级博士研究生相辉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吸引和激励优秀生源报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根据《复旦大学相辉奖学金设置和评选办法(2024年11月修订)》,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2026级博士研究生相辉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参评对象
本单位2026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生源)。
二、奖励人数
拟1人。
三、奖励方式
每名获奖者奖励4万元,入学后第一学期发放。
四、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质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学术规范,遵守社会公德。
2.学业表现优秀,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过一等奖学金;
(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重要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3)在所报考专业领域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级科研/实践创新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竞赛三等以上奖励;
(4)在所报考专业领域学术科研或专业实践创新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本校生源直接攻博生主持并完成FDUROP项目的视为等同。
3.招生考核成绩优秀。总成绩不低于85分,在同一批次、序列考生中排名不低于前30%。
五、评选和发放流程
1.院系初选推荐。本单位成立相辉奖评审委员会,由所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所长、学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任委员。相辉奖评审委员会制定细则并向本单位2026级博士生公布。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相辉奖评审委员会根据细则进行评审,经集体讨论提出推荐人选1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复审。学校研究生院对本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3.学校审核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拟授奖名单。研究生院将授奖名单进行公示。
4.发放。2026级博士生完成入学复查和学籍注册程序后,学校在该学期向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六、其他说明
1.相辉奖学金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讨论过程接受本单位纪检组织监督,推荐名单签字后存档保留不少于一学年。坚持奖优标准,宁缺毋滥。
2.校内科研机构依托本单位招收录取的博士生,一同参评相辉奖学金。“卓博学员”已有卓博专项奖学金,按学校规定不参评相辉奖学金。
3.对相辉奖学金获得者除发给获奖证书外,研究生院制作获奖证明,本单位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4.相辉奖学金获得者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社会冠名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
5.相辉奖学金获得者如果入学申请材料或档案中存在虚报、错报、瞒报行为,或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生学术不端等违纪行为,经查实后取消相辉奖学金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6.相辉奖学金获得者在学制期限内因个人主观原因退学的,学校追回获奖证书,保留追回奖学金的权利。
7.本评选细则由本单位进行解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根据实际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