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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古籍整理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所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习与工作简历(从大学起不间断);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成绩单(就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复印件);
(5)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和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的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
(7)一份3000字以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8)科研成果清单(不限是否发表),附科研成果,并选取其中一篇论文作为代表性学术论文置于最前列;
(9)其它重要获奖证书;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学位论文初稿或包含大纲的现有内容(应届生)。
(11)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考生在报考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推荐人发送邮件上传,无须下载打印,无须以其他方式另行提交),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12)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和同意报考证明。
说明: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本校硕博连读考生,可以不提供材料(10),同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网上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申请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信)按清单顺序整理成1个带有目录文件的文件夹,在学校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本所教务员顾老师邮箱(yihuang_8@fudan.edu.cn),文件夹和邮件均命名为“XXX申请XX方向博士生材料”。
(2)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符合要求,按清单顺序编号提交,原始纸质材料应提交扫描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本所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报考阶段暂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4.报考资格审查
本所对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环节。考生如能进入复试,需根据本所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原件,以备核验。
三、材料审核
本所专家组集中审阅考生的申请材料,重点考查考生的学习经历、专业基础、科研表现、外语水平、获奖情况、研究计划等,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2023年招生计划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300%的复试录取比例择优拟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
复试考生名单经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我所网站(https://gjs.fudan.edu.cn)上公布,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到复试考生。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的形式为面试,暂定2023年3月下旬举行,由面试专家组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两个部分,对考生的学术志趣、科研素质、学习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每名考生30分钟左右,其中专业知识考核25分钟左右,外语能力考核5分钟左右。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比80%,外语能力考核占比2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占25%,复试成绩占75%。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本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六、相关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古籍整理研究所2023年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招生。硕博连读考生应按照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在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现有申请材料,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起考核、排序。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单列排序。
2.本办法由古籍整理研究所负责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55664047,yihuang_8@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55665212,helingxia@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