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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古籍整理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所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研究生招生考核专家组负责材料审核、复试(面试)等考核工作,专家组由师德师风优良、有责任心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组成,专家组组长由具有博士生招生培养经验的导师担任,专家组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负责监督工作。
二.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
(3)个人自述(字数不限。内容应包括:高中以来教育和工作经历,不得中断;科研工作及专业相关重要实习实践经历与主要成果;硕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简介;报考原因,对博士研究课题的规划,对未来职业生涯的设想;外国语等综合能力简介;以举例方式对个人特点进行自评。后附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主要职务、职称、电话、电邮和考生本人电话、电邮);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成绩单(就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
(5)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除提供本科阶段证书外,另提供硕士阶段在学证明材料;境外学位获得者除证书外,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证书;
(7)一份3000字以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8)科研成果清单(不限是否发表),附科研成果,并选取其中一篇论文作为代表性学术论文置于最前列;对即将发表的成果应提供用稿单位证明。如非第一作者,应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说明考生贡献;
(9)其它重要获奖证书以及可以证明考生能力与素质的材料;
(10)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学位论文初稿或包含大纲的现有内容;
(11)两封报考学科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原则上不能由所报考导师撰写);
(12)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和同意报考证明;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本校硕博连读考生,可以不提供材料(10);同等学力考生应按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系统里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申请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信)按清单顺序整理成1个带有目录文件的文件夹,于2025年1月5日前发送到本所教务员顾老师邮箱(yihuang_8@fudan.edu.cn),文件夹和邮件均命名为“XXX申请XX方向博士生材料”。
(2)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符合要求,按清单顺序编号提交,原始纸质材料应提交扫描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本所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报考阶段暂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4.报考资格审查
本所对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环节。考生如能进入复试,需根据本所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原件,以备核验。
三.材料审核
本所专家组集中审阅考生的申请材料,重点考查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外语水平、获奖情况和研究计划,满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15%,科研表现占30%,外语水平占10%,获奖情况占5%,研究计划占40%。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2025年招生计划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200%的复试录取比例择优拟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
复试考生名单经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我所网站(https://gjs.fudan.edu.cn)上公布,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到复试考生。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的形式为面试,暂定2025年3月下旬举行,由面试专家组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两个部分,对考生的学术志趣、科研素质、学习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每名考生30分钟左右,其中专业知识考核25分钟左右,外语能力考核5分钟左右。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80%,外语能力考核占2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或外语能力考核成绩不及格,则不予录取。
五.录取
1.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占25%,复试成绩占75%。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名次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本所将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所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本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
六.相关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古籍整理研究所2025年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招生。硕博连读考生应按照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在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现有申请材料,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起考核、排序。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单列排序。
2.本办法由古籍整理研究所负责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55664047,yihuang_8@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55665212,helingxia@fudan.edu.cn。